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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纪委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08日 宁纪办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中央、省、市驻宁有关单位党组织: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切实做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要将《准则》和《条例》列为重要的学习内容,11月底前安排集中学习。县委党校和各部门干部培训机构要将《准则》和《条例》列入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党组织书记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内容讲党课。要创新学习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手机报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等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为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二、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措施,召开大会传达贯彻,把《准则》和《条例》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围绕着力解决公款吃喝、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收受红包礼金问题,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等突出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增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使廉洁自律规范和“六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将组织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找准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通报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认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典型经验。

四、认真做好学习资料发放。县纪委已按照党员人手一册的标准征订《准则》《条例》的合订本,征订费用列入了县财政预算,各单位无需另外征订。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单行本的发放工作,确保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必备。

中共宁远县纪委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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