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成为党的十八大后我省被查处的第一个省管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土不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湖南惩治腐败掀开了崭新一页。
“老虎”“苍蝇”一起打,重拳惩腐“零容忍”
2016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义成接受组织调查,省纪委打响了新年反腐第一枪!
3月23日,湖南一日打“三虎”:湖南日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刘树林,省政府办公厅副厅级干部欧爱国等三名省管干部接受组织调查,引发各界热议。
“伸手必被捉!抓得好,大快人心!”“要一查到底!”众多网友的留言点赞,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强烈的反腐呼声和期望。
肖地楚、谢清纯、覃道雄、毕华、罗毅、周符波、张湘涛……一批省管干部相继落马,释放出正风反腐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怀化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易贵长“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建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藏匿涉案款物,违反组织纪律”……五年来,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2680人,其中厅级干部59人、处级干部481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770件,结案62580件,处分62369人,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73.5%、68.9%、70.8%;其中,立案审查厅级干部211人,处级干部2357人,移送司法机关2608 人。省纪委先后对211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是前五年审查厅级干部数量的3倍。另外,全省立案处级干部2357人、一把手违纪案4398件,同比分别增长127.9%、301.6 %。
这些不断刷新的数字,表明了湖南省委和省纪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担当。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更令群众深恶痛绝!强力“打虎”同时,各地也持续“拍蝇”。2016年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31155件,受理举报15231件,立案8877件,党纪政纪处分7397人,移送司法机关725人,追缴资金5.21亿元,退还群众资金9331.53万元。
盯紧“关键少数”,越往后执纪越严
“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步不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越是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越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强调。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明确惩治重点、盯紧关键少数,才能进一步巩固既有战果、强化震慑效果。
2015年12月2日,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湖南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随后,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等3名厅级干部相继落马,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湖南日报社领导班子系列腐败案。4个月后,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1月23日,李亿龙、覃晓光同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马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和李亿龙、覃晓光严重违纪被“双开”的处分通报中,都出现了“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严厉措辞。
2016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人员的通报中,频繁可见“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等字眼。
“从贪权到贪钱、贪色、贪玩,这几个‘孪生兄弟’毁了我……”这是被外界称为“吸毒市长”的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龚卫国在忏悔书中写的一句话。
经查,龚卫国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吸食毒品,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法生育一孩。2015年7月,龚卫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临湘市“吸毒市长”、公安局长、检察长等3名市级领导干部被查处后,48名“糊涂官”受到责任追究。时任临湘市委书记和临湘市纪委书记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全省共有1421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严肃追究。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刻不可放松!
从全省查处的一大批“关键少数”案例不难看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越往后执纪越严”是要求,更是趋势,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392人次
惩贪治腐不手软,治病救人护“森林”。
如果把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称之为“霹雳手段惩腐败”,那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则是“菩萨心肠待同志”。
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力气,采取谈话函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咬耳扯袖”,使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治早愈”,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经查,杨开凤同志在担任怀化生态工业园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怀化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用公款聘请“风水大师”担任园区顾问……”2017年3月23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给予杨开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永州市政协副主席廖秋文由副厅级领导职务降为主任科员;湘潭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李重庚,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程正彪由正处级领导职务降为科员……“断崖式”降级处理,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据统计,2016年、2017年1-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开展谈话函询4881件(次)、5549件(次),同比分别增长184.4%、293.8%。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症下药“正歪树”、“治病树”的同时,重拳出击“拔烂树”,及时消除党内毒瘤。五年来,全省受处分党员干部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608人,形成持续震慑。
与此同时,省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作暂存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加强对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严防“吃线索”。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01万条,做到了问题线索“零留存”。
通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进一步凸显,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的人数不断增长,仅2017年1至7月,全省就有48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134.5%。
2016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39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481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35.8%;第二种形态20040人次,占48.4%;第三种形态5228人次,占12.6%;第四种形态1314人次,占3.2%。以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48万多人次,占到处理总人次的84.2%。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使命神圣。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蒋伟 杜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