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廉政新闻 | 工作之窗 | 政策法规 | 廉评时政 | 学习调研 | 专项整治 | 廉政文化 | 作风建设 
所在位置: 首页>>高层动态>>正文
永州: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 184人被问责
2017年08月15日  三湘风纪网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开展督察工作以来,永州市强化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督察督办工作的通知》,查处了一批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83件,问责184人。其中,约谈81人、诫勉谈话54人、免职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对环保信访举报单独建立台账,对本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市紧盯重点部门、紧盯流域性问题、紧盯区域性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盯死看牢”,不彻底解决不罢休。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铅锌选矿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行非法生产,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上清涵村铅锌选矿厂非法生产事件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20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全市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倒追环保问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倒追环保问题的属地监管责任,倒追环保问题的上级监管责任。祁阳县纪委对监管不力的县环保局副局长秦刚生、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敏宁、执法队员李振华和唐伟进行诫勉谈话,报请县委免去秦刚生副局长职务,建议县环保局党组对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敏宁予以停职。

为促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永州市建立领导推进机制,属地包干机制,对账销号机制和约谈问责机制,实行“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问题在一线解决”,倒逼各级政府在决策时,真正把环境保护放到优先位置。零陵区对环保督察问题既查案也查人,对环境违法事件中履职不力的26人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2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立案调查7人。(永州市纪委宣传部 陈卓韬 李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湘ICP备05012357号
技术支持:宁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CopyRight 2015 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