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辜春霞)对于公务接待,江西省各级各部门都有明确规定,而上饶市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俞岳林却视纪律规矩如“稻草人”,在处分期内仍然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今年年初,上饶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俞岳林违规接受公务接待等问题。市纪委随即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1月11日下午,俞岳林在上饶县就业局检查工作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该局安排的超过规定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的接待。俞岳林一行3人,参与陪餐人员共计11人(其中,俞岳林主动邀请了与就业局有业务往来的上饶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周某某、副行长黄某某2人参与陪餐),违反了该省“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的规定。当晚用餐共消费2426元,人均餐费173.28元,超过了该省的公务接待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据上饶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昭勇介绍,早在去年11月,俞岳林就因下属单位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原主任付鹏辉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而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处分期内,俞岳林不仅没有汲取教训,仍然顶风违纪,带头破纪,真是‘疮疤没好就忘了疼’。”李昭勇说。
根据调查结果,上饶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俞岳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上饶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其就业局局长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组织、参与用餐的其他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俞岳林的问题告诫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成常态的背景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政治警觉,纪律意识淡薄,心中无戒、不知敬畏。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必须严肃处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上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文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