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今年5月26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15年1月16日至22日,厦门国有企业火炬集团下属厦门高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杨浩淼、时任市场部副经理吕建鹏组织由同安区五显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杨应额、时任副镇长蔡家庆,同安区洪塘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王永远、时任镇纪委书记柯庆祥、副镇长叶艺武等5名镇领导,以及同安基地协调办工作人员杨志耀、陈清林等7名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察组,一行14人赴成都、武汉考察,其间借机到景点游览,旅游产生的费用分别在各自所在单位报销。杨浩淼、吕建鹏、杨应额、蔡家庆、王永远、柯庆祥、叶艺武等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随行的7名工作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所有参与考察的人员补缴了相关费用。
●事件回顾
2013年4月,厦门火炬高新区与同安区签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同安基地一期用地《土地征收委托协议书》,正式委托同安区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协议约定同安区于2013年6月完成清表交地工作,但截至2014年10月,相关工作仍未全部完成。为加快工作进度,厦门市火炬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同安基地协调办、五显镇政府、洪塘镇政府等涉及高新区征地项目的镇街工作骨干到四川成都、湖北武汉高新区考察学习工业园区先进的开发理念和经验做法。
2015年1月16日,外出考察学习人员乘坐航班前往成都,在考察成都高新区建设后,借机到当地旅游景点游览。
“反正这次考察已经履行了审批手续,行程线路是火炬集团按规定安排,跟着走没什么问题。”抱着这样的想法,考察人员心安理得地游览了成都都江堰、青城山、武侯祠。后乘坐火车前往重庆,参观磁器口老街后乘船游长江三峡,到达宜昌后乘车前往武汉,1月22日参观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游览黄鹤楼。
考察结束后,14人旅游产生的费用10.2万元分别在各自所在单位报销。
●查处经过
2016年11月,厦门市纪委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在对同安区五显镇的“三公”经费检查中,2015年4月报支的一笔不规范的外出学习考察费用引起巡察组的注意:“这笔费用报支凭证只有差旅费报销单和旅行社出具代办差旅费明细清单,没有附上往返机票、住宿、交通等具体票据。考察组在成都考察后,不是直接飞往武汉,而是绕道重庆。杨应额、蔡家庆二人报支的学习考察费用1.5万多元,其中交通费近5000元,这么多的交通费怎么来的?”
巡察组人员随后调取收集证据材料,并形成问题清单交由同安区纪委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最终查实了火炬集团、五显镇、洪塘镇、同安基地协调办等14名工作人员到四川成都、湖北武汉高新区学习考察期间公款旅游问题。
问题被查出后,杨应额等人主动退缴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2017年3月,同安区纪委、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对涉事的14名参加考察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杨浩淼、吕建鹏、杨应额、王永远、柯庆祥、蔡家庆、叶艺武等7人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市火炬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时任五显镇镇长、洪塘镇镇长进行诫勉处理,责成其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原本是一次外出学习他人先进经验的考察活动,因为纪律防线的一时松垮,结果成了我这一辈子都无法抹去的人生污点。”在得知自己被市纪委网站曝光后,杨应额悔不当初。(蔡怡琳 杨怡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