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竟然能收取那么多好处费!”2017年5月20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通报的一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反响强烈。
经查,瑞丽市畹町镇混板村村委会芒满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依所、副组长兼会计岩亮,利用职务便利在芒满村建盖奘房、老人房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3万元。依所、岩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并非该州通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孤例。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深入治理“村霸”和“蝇贪”,1至6月,全州共立案审查“村霸”和“蝇贪”问题线索14件26人,结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
在让群众感受到反腐败带来的获得感的同时,如何让基层干部引以为戒,不触底线,也成为德宏州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每个违纪违法案件的忏悔,都是惨痛教训换来的‘活教材’,要把庭审现场和通报榜变成村官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贺勇介绍。
今年年初,德宏州纪委对问题反映集中的5个县(市)纪委下了硬指标,要查处一批村、组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组织村、组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纪委书记将被约谈。
不久前,梁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梁河县芒东镇洒坞村村委会主任刘安传贪污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万元一案,县纪委组织全县66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130人到庭旁听。陇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陇川县王子树乡罗朗村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穆都崩、陇川县城子镇姐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青林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案件,县纪委组织辖区村组干部旁听庭审。
“看着曾经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村干部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对我内心的触动很大,有聪明的头脑不如有始终清醒的头脑……”梁河县平山乡平山村党总支书记王大济在庭审现场发出感慨。
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村官旁听庭审5场次,411名村官受到警示。
同时,德宏州纪委还用足用活通报曝光这一利器,今年以来,共对30件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警示震慑。(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