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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大起底”
2017年09月2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记者 李兵)“接受信访举报1.1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766件,谈话函询2001件次,立案1840件,处分178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273人,乡科级干部362人,移送司法27人。”近日,北京市通报了今年前8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

据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暂存、未办结问题线索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处置标准,集体排查、集体研究,逐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做到件件有结果。

据了解,对于“大起底”的问题线索,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根据不同性质、轻重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分类确定处置方式。对反映问题笼统,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采取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对于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采取初核的处置方式。对于反映问题失实以及反映问题发生年代久远难以查证,且之后没有新问题举报的,采取了结的处置方式。

为确保“大起底”后问题线索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明确提出“四个严禁”的纪律规定,要求对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禁私自存留、严禁向外泄露、严禁违规处置、严禁以线索谋私。在工作中,该市严明线索办理程序和工作纪律,要求转办督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环节的有关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坚决杜绝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问题发生。

“问题线索存量不能留到党的十九大以后,要加快问题线索处置节奏,确保问题线索不搁置、不流失,提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线索存量,逐步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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