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伟)“私自批准组里的1名党员返回原单位办事,虽没造成什么影响,但也说明自己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履行请销假手续不严格,我检讨……”这是前不久江西省纪委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委员、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在其所在的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时说的一番话。
原来,这个组1名党员请假回原单位办事,该负责人考虑到临近周末,且这名同志第二天一大早就返回,于是便批了假。事后,他向审查组组长兼临时党支部书记周重和报告,让他没想到的是,周重和立即责成他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批一次假为何就要作检查?周重和介绍,根据《审查组人员请销假规定》,组员请假应逐级报批,而该负责人先批后报,属“先斩后奏”。周重和在支部会上强调,以后谁再发生类似问题,不仅要在小组会或支部会上作自我批评,还要被问责。
据了解,这个审查组抽调的党员来自多个不同的单位、部门和系统,面对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如何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不出现问题?
“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一个纪律性很强的机构,对执行纪律的要求不亚于军队,对这些特殊岗位要有特殊管法。”周重和深有感触地说,一方面,根据不同分工成立6个党小组,实行分级管理,把对党员的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肩上,层层压实责任。另一方面,对相对分散的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收线拢点,能集中的集中,杜绝松散现象。比如,有的同志出差在外,远离南昌,就采取每天随机用固定电话抽查、点名的形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在岗在位等情况,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时时都在视线里、处处都在管控下。
据介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后,省纪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目前省纪委有3个审查组临时党支部,都按要求在成立之初,为每名党员配发1枚党徽和1本党章。”江西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玉椿说,参加执纪审查的党员与临时党支部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做到“三个严防”,即严格防止发生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人;严防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严防接受请托、干预办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此举就是要把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权关进制度笼子。”
“特别是在保密问题上,要求所有人员和原单位‘切割’,没有责任和义务向原单位领导汇报工作,也不能向亲朋好友透露自己在审查期间的行踪,对打听案情的一律拒绝。”谈话组党小组李组长说。
在谈话组,对工作中的着装仪表还有着严格要求:与审查对象交谈时,必须着正装、佩戴党徽,做到坐姿端正,决不允许出现“跷二郎腿”之类的散漫动作。当着审查对象的面,审查组人员以同志互称,以免影响与其开展谈话。“我们是代表组织谈话,代表的是纪委形象,细节上马虎不得。”李组长介绍,即使是饭后散步,也只在审查点院子里转一转,既确保安全又互相监督。
在审查组,开完业务讨论会,紧接着召开支部会或者党小组会是常事。“对工作没有及时报告、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工作状态出现松懈等苗头性问题,都会毫不留情地指出,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周重和说,这样诚恳相见的开会方式,已经成为支部会和党小组会的常态。
“开会讨论工作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有不同意见,在会上充分讨论,决定了的事情就要执行。”李组长说,我们的原则是“红脸不破脸”。记者注意到,因为白天审查组工作繁忙,支部会和党小组会,基本上是利用晚上时间召开。
为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审查组临时党支部还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即知道党员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在哪里,思想政治工作跟上。有的同志因为腰疼需要卧床,党小组其他成员积极提供帮助,到食堂帮忙打饭,主动分担一些工作……
“临时党支部要按照党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执纪审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高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能力,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在临时党支部检查指导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