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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向28家单位发提醒函
2017年09月2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收到这份提醒函,顿时感到脸红心跳!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作为区委主要负责人,有愧于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我在区委常委会上宣读了这份提醒函,逐条对照提醒函所指问题,对标党风廉政工作要求,查找短板,举一反三,时时自警。”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某区委主要负责人谈起收到市纪委提醒函时说。

西安市纪委日前对全市1至7月执纪审查工作中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党内问责等12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排名靠后的28家单位党委、纪委发出提醒函,督促后进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这是近年来西安市纪委首次以提醒函方式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共向5个区县、3个开发区,15个市直部门和5个市属企业及院校发送提醒函。

西安市纪委对这28家收函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检查后进单位对照提醒函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等落实情况,督促其强化责任担当,尽快补齐短板,确保执纪审查各项工作在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指标排名仍然靠后的,市纪委将约谈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

据介绍,今年前8个月,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6个党组织和48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纪处分265人,诫勉110人。(尚永利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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