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建房出檐引发相邻关系纠纷案,法院及人民陪审员通过普法析理和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当事人王某系同村同姓人,原告的伙房与被告新建房的南墙相邻。被告王某建新房时未经原告王某同意,擅自在打二楼平房时向原告方伙房出檐20公分。不仅将雨水排在原告的伙房上,还影响原告今后改建房屋时无法按基脚起墙和向上延伸。原本和睦相处的邻居,瞬间引发矛盾纠纷,还差点几次争吵动干戈,一决高低。在村委会的指点下,原告王某一纸诉状将被告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受理后,民一庭庭长谢钟银主动承办该案,他邀请人民陪审员亲临纠纷现场,查看和丈量了被告建房出檐的真实情况,第二天便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谢庭长就安排在自己的办公室围着一张小方桌,与人民陪审员一道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跟他们讲事实,讲道理,谈危害,明确指出被告王某擅自出檐是不对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你一言我一语,被告王某终于醒悟过来,当场表示:“如果原告方什么时候建房,我就什么时候请人锯掉出檐的20公分”。原告也感动得站起来回应说:“我同意被告的意见,如果到时请人锯掉20公分出檐,我负责出请人的工钱。”庭长趁热打铁,当机立断说:“好,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画押,不得反悔。”双方顺利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一件看似复杂的矛盾纠纷,经庭长和人民陪审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画上了和谐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