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4期(总第284期)
县委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通 报
3月11日上午,群众向县委作风办举报县委办公务用车“湘M80066”上的公车标识被撕掉,故意逃避群众的监督。县委作风办当日即对举报情况进行了核实。
经查,“湘M80066”车身两旁粘贴的标识“公务用车、监督电话:7235057”已全部被撕掉。该车司机邓有诚称,年前公车标识不知什么时候被小孩子撕掉一部分后,他觉得难看就将余下的部分也撕掉了。他说本想年后再去重新粘贴,后因种种原因,直到现在也没有去粘贴。邓有诚的这种说法明显是在搪塞。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宁办发[2014]38号)和《宁远县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宁办发[2014]25号)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一、责成县委办严格管理好本单位公车,教育司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五定两化”管理规定,及时粘贴好公车标识。
二、扣减县委办2015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扣发司机邓有诚等相关责任人2015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
报:市纪委、市作风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成员
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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