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远县纪委发出通报,首次通报了全县3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驶处理情况,并责令所在单位对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据了解,宁远县交警大队抄告县纪委监察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共3起,其中酒后驾车2起、醉酒驾车1起。接抄告后,县纪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对3名当事人在全县通报批评,扣发工作津贴各400元,并责令所在单位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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