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0期(总第280期)
县委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通 报
2月11日上午8:30和下午2:30,在县政务中心101会议室分别召开了“宁远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和“2015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县委作风办对会风会纪进行了督查,现通报如下:
上午会议迟到的单位:县残联、县法制办、县供销联社、县农业银行、县石油公司、县邮政银行。
下午会议迟到的单位:县森管局、县科协、县石油公司、县财保公司、县武警中队。
下午会议缺会的单位:县委统战部。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宁办发[2014]38号)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一、对上述11个单位全县通报批评。
二、扣减县石油公司2015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2分,扣减其余10个单位2015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扣发县石油公司2015年工作经费800元,扣发其余10个单位2015年工作经费各400元(属中央、省、市管单位的,将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报:市纪委、市作风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成员
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单位
举报热线:7326517 邮箱NYZFB7326517@163.com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