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期(总第273期)
县委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
通 报
1月14日上午8:30,“2014年度宁远县乡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会”在县政务中心102会议室召开,县委作风办对会风会纪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迟到的人员有:县商业事务办郑波、县档案局陈锡章、鲤溪镇欧阳建辉。
二、未经批准请人代会的人员有:县商业事务办佘国萍、县档案局李木旺。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宁办发[2014]38号)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一、对县商业事务办、县档案局、鲤溪镇三个单位及上述五位当事人全县通报批评。
二、扣减县商业事务办、县档案局两个单位2015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2分,鲤溪镇1分;扣减上述五位当事人2015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
报:市纪委、市作风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成员
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单位
举报热线:7326517 邮箱NYZFB7326517@163.com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