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柬之,唐代襄阳人,在狄仁杰的大力举荐下,名垂史册。《新唐书》称其功劳,不亚于汉代陈平、周勃。
张柬之沉稳有谋,果断敢行,政治家、史学家令狐德棻也对他青眼有加,“异其才,而以王佐期之”。公元689年,他参加朝廷贤良征试,在对答策问的一千余人中名列第一,先后出任合州、蜀州刺史、荆州府长史等职。
狄仁杰的举贤让张柬之身价倍增。在武则天向他征询宰相之才时,他赞张柬之“卓荦奇才”。武则天擢其为洛州司马。过段时间,武则天又问贤,狄仁杰坚持不懈,“前荐柬之,尚未用也。”不久,朝廷再次提拔张柬之为秋官侍郎,即刑部副部长。
狄仁杰荐人,不唯年龄,他看重的是有功于国家。张柬之比他大5岁,而姚崇比他小21岁。公元698年10月,年仅47岁的姚崇在狄仁杰的推荐下继任宰相,后来同样力荐张柬之。张柬之很快被授官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晋升凤阁侍郎,成为当朝宰相。姚崇在拜相后,提出“实行仁政,废除严刑峻法”等十条政治主张,革故鼎新,兴利除弊,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狄仁杰荐人,不唯功过,他看重的是其过人本领。李楷固、骆务整是契丹将领,兵败降唐后,因其二人曾数次力挫唐军,论罪依法当处以极刑。狄仁杰却认为二人骁勇绝伦,力请恕其死罪,抚以恩德,“授其官爵,委以专征”。后来此二人扫平契丹余党,在含枢殿行献俘之礼。武则天大宴群臣,席间亲自向狄仁杰举杯劝酒,将此归功于他,他却婉言谢绝。多年后,安史之乱差点断送大唐命脉,平定安史之乱的,其中一位就是李楷固的外孙,与他一样善战的“战功推为中兴第一”的名将李光弼。
狄仁杰鼎力举贤,与他自身的经历不无关系。他少年得志,初入官场,到汴州担任判佐,受人诬告,工部尚书、同时也是大画家的阎立本黜陟河南,受理此事查明情况后,惊谢曰:“仲尼云:‘观过,斯知仁矣。’”他将狄仁杰称之为“海曲明珠,东南遗宝”,向朝廷特荐,从一个小吏提拔为七品官员——并州都督府法曹。在这个位置上,狄仁杰一干就是17年,其品德、能力、业绩得到上司都督长史蔺仁基的充分认可,蔺长史夸其“北斗以南,狄公一人”。
后狄仁杰升任大理寺丞,第一年全部清理积案,涉案人员达1.7万多人,无一喊冤,当时的尚书左仆射刘仁轨给狄仁杰的考核批了一个极为罕见的“上下”。(唐代官员年度考核分九等,从上上到下下,一般非常出色也只是“中上”)。再后来,重臣娄师德与狄仁杰共事后,私下上表十余通向朝廷倾心力荐,狄仁杰得知后大为惭愧,“吾不意为娄公所涵。而娄公未尝有矜色。”因为才能卓著,所以多得荐举,而这些举荐者,与他无亲无故,非朋非党,所重者,不过是他的品德才能。狄仁杰履职高位后以此对待后来者,既是传承,也是更高层次上的回报。
见贤不举,即为蔽贤;蔽贤之举,即为渎职。史上因此受到责罚的不乏其人。建元元年,汉武帝诏令诸列侯、郡守、两千石的高级官吏每年向朝廷荐举两名贤士,但元朔元年,还有些郡守终年不荐一人,结果,“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到了唐代,这一条甚至被写进法律,《唐律·职制律》规定,“才堪利用,蔽而不举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由此可见,人才之脱颖而出,是一个双向过程,如伯乐相马,这是千里马的机遇,也是伯乐的使命。
举荐并非易事。举,擎也。狄仁杰先后举荐张柬之、桓彦范、敬晖、窦怀贞及姚崇等数十位干练的官员,后来都成为唐朝中兴之臣。“天下桃李,悉在公门矣。”狄仁杰深得朝廷信任,原因诚如其言,“举贤为国,非为私也。”
事实上,狄仁杰毕生为国,其私早已丢在一边。进一步说,即便有私,这私也早已化为公,深谋远虑,为国分忧,从更普遍的意义上来讲,则是为公不为私,为国不为己。(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