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清水桥镇平田村党总支部书记兼平田一村党支部书记欧阳维东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违规为亲属获取危房改造补助、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欧阳维东任平田村党总支部书记兼平田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为亲属违规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村集体违反规定收取建房管理费用。2016年7月,欧阳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月,欧阳维东被免去平田村党总支部书记和平田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禾亭镇琵琶岗村党支部书记肖宁青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村民建房管理费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肖宁青在任琵琶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村两委违规向本村14户村民收取建房管理费15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7月,肖宁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月,肖宁青被免去琵琶岗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3、水市镇黎壁源村原党支部书记周中贵违反群众纪律,在为村民办事过程中侵犯村民利益问题。周中贵任黎壁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为黎壁源村谭友甫等6户村民办理建房审批手续过程中,向村民收取办证审批费用,在缴纳办证所需费用后,将剩余的6550元据为已有。2016年3月,周中贵被免去黎壁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8月,周中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中和镇农林水利事务中心职工陈汉宇违反廉洁纪律,截留村里水库维修资金问题。陈汉宇在驻中和镇芳塘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2015年6月中和镇政府下拨给该村的水库维修资金1800元据为已有。2016年8月,陈汉宇受到警告处分。
5、五龙山瑶族乡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职工姜方根违反国家法律,贪污村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4年,姜方根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和保管的该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456900元用于赌博并携款潜逃。2016年4月19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姜方根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16年6月,姜方根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通报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事小而恶大。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挥霍了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从严查处。
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实工作在基层。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的宗旨所在,是民心民意所向。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组织领导、支持保障的关键作用,务必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直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查办案件职责,务必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有案必查、快查严处;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对涉及专项整治的疑点问题,要真查真清、真改真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严守法纪,主动改进作风,真心服务群众,以务实守纪、勤廉为民的良好形象立信于民、取信于民。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整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坚决严肃追责问责;对行业监督管理缺位失职、回避问题隐瞒不报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县专项整治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更大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