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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中医院违反新农合政策予以处罚的通知
2015年08月07日  

宁远县卫生局 宁远县合管办

关于对县中医院违反新农合政策予以处罚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查实,县中医院以下住院病人存在冒名顶替住院、伪造病历等现象,恶意套取新农合基金,严重违反了新农合政策。

1.天堂镇麦地江村参合农民周军万,分别于2015年2月1日至2月13日,因脑血管病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5398.16元,补偿3878元;2015年2月13日至3月19日,因脑出血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9343.63元,补偿6139元。经查实,周军万冒用天堂镇麦地江村参合农民周志万信息住院治疗。

2.柏家坪镇长岭上村参合农民李木兵,分别于2015年1月2日至1月28日,因脑出血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7781.66元,补偿6005元;2015年1月29日至2月7日,因脑出血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2096.63元,补偿1309元;2015年2月8日至3月16日,因脑出血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9558.38元,补偿6933元。经查实,李木兵冒用柏家坪镇长岭上村参合农民李国次信息住院治疗。

3.舜陵镇朝斗坝村参合农民何次姣,分别于2015年1月6日至1月18日,因高血压中风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10680.19元,补偿7897元;2015年1月18日至2月1日,因脑出血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4973.59元,补偿3629元;2015年2月2日至2月6日,因脑出血在神经内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1288.53元,补偿586元。经查实,何次姣冒用舜陵镇朝斗坝村参合农民胡四秀信息住院治疗。

根据我县新农合政策有关规定,对中医院以上违规补偿款予以2倍罚款,从新农合住院补偿款中扣拨,共计扣拨款柒万贰仟柒佰伍拾贰元整(72752元)。

宁远县卫生局 宁远县合管办

2015年3月30日

抄 送:胡昕若副县长、县纪委纠风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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