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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丽人医院违反新农合政策予以处罚的通知
2015年08月07日  

宁远县卫生局 宁远县合管办

关于对丽人医院违反新农合政策予以处罚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查实,丽人医院擅自将未参合人员,冷水镇神东村村民李爱丽信息录入泰阳系统,并进行新农合住院报账,恶意套取新农合基金,严重违反我县新农合政策。李爱丽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6日,因腰椎间盘突出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2022.04元,补偿1376元。根据我县新农合政策有关规定,对丽人医院以上违规补偿款予以2倍罚款,从新农合住院补偿款中扣拨,共计扣拨款贰仟柒佰伍拾陆贰元整(2752元)。

宁远县卫生局 宁远县合管办

2015年3月21日

抄 送:胡昕若副县长、县纪委纠风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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