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廉政新闻 | 工作之窗 | 政策法规 | 廉评时政 | 学习调研 | 专项整治 | 廉政文化 | 作风建设 
所在位置: 首页>>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正文
我县清退村级招待费108万余元
2016年08月19日 刘佳宾 唐振军 

“村级招待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街道已完成3个社区、26个村的村级招待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147923.5元,这些钱已全部退回村(社区)账户。”日前,东溪街道纪工委书记黄红星告诉笔者。这是我县扎实开展村级招待费全面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

针对村级招待中部分存在的费用过高、监管不力等问题,今年7月,县纪委发出了村级招待费“清缴令”,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中对2014年1月以来的村级招待费进行集中清理,确保做到村级“零招待”。

我县重点清理用村集体资金招待上级工作人员,村干部相互吃请,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外出旅游和旅游性考察,购买礼卡、土特产、香烟及各种有价证券赠送上级工作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对违规报销招待费的村干部,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律由个人退回招待费用;对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在村里违规吃请产生接待费用的,一律由个人退回相应款物、费用,拒不退回的,将追究其相应纪律责任。

截至目前,我县已清理509个村,共清理出村级招待费2094671.8元,清退1088775.1元,剩余钱款正在进一步清退中。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湘ICP备05012357号
技术支持:宁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CopyRight 2015 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