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这个错误,主要是自己放松思想警戒,律己不严,没有保持应有的廉洁性造成的。”近日,中和镇农林水利事务中心职工陈汉宇在谈到自己贪污1800元水库维修资金的违纪行为时羞愧难当。
“水库要决堤啦!”2015年5月20日,中和镇芳塘村水库坝体出现险情,县镇两级政府上下联动,相关领导亲临一线组织20余人进行抢修。一天后,坝体基本得到修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可水库维修资金却让村里犯了难。
考虑到芳塘村的实际情况,参与抢险的上级领导拍板决定由中和镇政府报销水库维修资金。随后,芳塘村党支部书记何运祥写了相关报告,并委托时任芳塘村驻村干部的陈汉宇前往中和镇政府办理水库维修资金报销事宜。
2015年6月4日,陈汉宇顺利从中和镇财政所领取到1800元水库维修资金,可他并没有将钱上交芳塘村财务专用账户,而是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用作日常开支。他认为,钱的数额不大,过段时间大家就会忘了这回事。
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怎能瞒得下去。今年5月16日,永州市市长信箱收到了关于陈汉宇贪污水库维修资金的举报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层层交办,要求务必将事情查得水落石出。
6月13日,中和镇纪委进入芳塘村开始着手调查。收到风声的陈汉宇坐不住了,为了不让自己的贪污行为败露,6月14日清晨6点多钟,他召集村支两委成员来到何运祥家,将下拨的1800元水库维修资金交了出来,并要求在场人员填写了2015年12月29日的收条,妄图通过伪造的收条来避免追责。
纸是包不住火的,伪造的收条无法成为陈汉宇的“护身符”,8月3日,中和镇人民政府给予了陈汉宇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7日,我在驾车前往保和办事处领取芳塘村党建资料的途中出了车祸,我受了伤,共在医院花费了1600元医药费,我就想用这1800元水库维修资金冲抵医药费和营养费。”在调查期间,陈汉宇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但是,医药费和水库维修资金本就是两回事,又怎可混为一谈,这无法成为陈汉宇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荒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竟然利用职权打起了民生资金的歪主意,这既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损害了基层组织公信力,对于这种‘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必须坚决惩治、绝不姑息!”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