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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收“跑路费” 纪律处分毫不留情——我县一村会计收2000元“跑路费”被处分
2016年09月02日 唐振军 刘佳宾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本是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保障,是谁也不能触碰的“高压线”。然而,利欲熏心的桐木漯瑶族乡小源村原会计李友宝却将危房改造户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伸出黑手索要“跑路费”,最终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小源村距县城54公里,是一个瑶族聚居村,该村地理位置偏僻,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经济发展缓慢,部分村民还住在破旧的土坯房中。为了解决贫困农户的住房问题,国家对建房户给予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在小源村,不少村民通过危房改造项目资助,住进了亮堂的新房。可是,村会计李友宝的黑手也伸了出来。

2012年,通过建房前、中、后三次审核,村里的贫困户李万文申请到了危房改造项目,辛勤劳作了一辈子,终于可以住上新房,李万文很是高兴。

然而,时任小源村会计的李友宝在为村民办理危房改造项目的过程中,错误地认为国家给危房改造户的补助资金是自己经手办理的,自己跑了不少路,理应得到一定的回报。于是,在李万文申请成为危房改造户后,他以为李万文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开支的名义向李万文索要“跑路费”2000元。而当时正为建房而东奔西跑的李万文哪还拿得出钱?事情只能暂时搁置。

2012年12月,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期打入了李万文的存折账户。得知消息后,李友宝再次找到李万文索要2000元“跑路费”。李万文非常疑惑,为什么办理手续要开支这么多钱?但他还是在腊月十八晚上将钱送到了李友宝家。拿到了李万文交来的2000元钱,李友宝将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用作家庭日常开支,却把一个农村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和良知抛在了脑后,全然没有想到这已经触犯了党的纪律。。

2014年底,事情过去两年后,正当李友宝渐渐淡忘索取“跑路费”这一违纪行为时,桐木漯瑶族乡纪委接到了群众举报。乡纪委迅速到村里展开调查,最终查实了李友宝向村民索要2000元钱款的违纪事实。并最终给予他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李友宝却“雁过拔毛”,两次向危房改造户李万文索取“跑路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这样的歪嘴和尚,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让纪律规矩在农村基层发力生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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