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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巡察特性发挥利剑作用
2017年10月1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中央“两个全覆盖”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其中,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必须紧扣“政治体检”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突出政治性、灵活性和实效性,有效发挥利剑作用。

把握巡察政治性。巡察是党的巡察,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巡察必须要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来查找相关问题,树立鲜明政治导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深化政治巡察,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思想和行动的关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巡察,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把握巡察灵活性。巡察目标要坚持“带题不定题”的思路,要将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作为巡察“方向盘”,优先针对民生领域以及专项经费使用多的重点部门单位开展巡察。要灵活调整巡察方式,既要有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也要有机动式巡察、延伸式巡察、交叉式巡察等多种形式。要灵活调整巡察时间,巡察要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等巡察,可适当延长时间;对共性问题、惯性问题等巡察,要凭借既有经验缩短巡察期限,最大限度提升巡察针对性。

把握巡察实效性。巡察不是“找茬”,而是“治病”。要严格问题整改。对于巡察中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严格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被巡察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对反馈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做到问题决不放过、整改不留死角。要强化震慑效应。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再杀“回马枪”,对整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典型,严问责,把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体现出来。

(作者黄卫东系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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