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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 刑罚的是否必须开除公职
2017年09月08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根据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据此,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应给予开除处分。

2012年9月1日前,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也即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也应当给予开除处分。但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后是否必须开除公职,可由其所在单位根据相关的管理规定、具体违纪违法情节等研究决定。

2012年9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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