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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谈话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2017年08月2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审理谈话是执纪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能够体现人文关怀的审理谈话,对谈通被审查人思想提高认识、谈透相关疑虑提升办案效果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做好四点工作。

直面错误事实

真诚听取申辩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对错误事实再确认,哪些问题得以认定、哪些没有认定,要让被审查人清楚明白,以知情权的落实消除其思想猜疑,增强对组织的信任感。要听取相关情况的再申辩,给被审查人足够的话语权,认真听取其对相关问题的辩解,突出谈话主题,甄别辩解真伪,消除混淆视听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清晰违纪事实情况。要明确处分等次,被审查人犯了错误,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要直截了当明确结论,并征求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讲清定性量纪

透彻解疑释惑

“我的错误属于什么性质,组织上处理的依据是啥?”这是大多数被审查人普遍关心的问题。

对此,要做到三个讲清:一是讲清问题定性,要立足违纪事实,明确被审查人违纪性质,究竟属于违反“六项纪律”中的哪一类纪律,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抑或多种违纪问题并存。要让被审查人清楚自己“得了什么病”“病在哪儿”,从内心深处承认组织作出的处理是恰当的。二是讲清触犯条款,也就是要讲清对被审查人结论性处理的法规依据,“对标”越精准、解释越到位,谈话效果就越明显。三是讲清违纪实质,从更高站位、更高层面说明从严执纪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手段,让被审查人清楚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殊、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必须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

深刻吸取教训

切实引以为戒

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缘由,加强对被审查人的教育引导,是审理谈话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要透过表象查根源,从分析个人行为、思想动机着手,深度剖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性的错误本质,分析其发生问题的思想过程,达到强化教育的效果。要透过客观查主观,分析错误根源,不能过多地强调客观、淡化主观,要立足被审查人主观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分析其所犯错误的动机和目的、手段和方式、后果和影响,真正让被审查人立足自我、检讨自我、剖析自我。要透过行为查管理,发生违纪行为,往往是管理链条上存在着薄弱环节。要通过分析、谈话,准确发现管理漏洞,落实“一案两报告”,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规范管理,达到制度防控的效果。

传导责任压力

提振精神状态

被审查人犯了错误,受到纪律处分,往往思想压力大,情绪波动大,甚至萎靡不振、破罐破摔,需要在审理谈话中予以激励、正向引导。

要唤醒党性促自信,不少人虽然犯了错误受到处理,但他们曾经为党的事业、为单位发展作过贡献。谈话中,对被审查人以前为党的事业所作出的贡献要适当提及,让被审查人感到虽然犯了错误,但组织上并没有全盘否定自己,进而点燃勇于改正错误、改造主观世界的希望火苗。

要突出错误促自省,审理谈话是纪律审查前提基础上的执纪谈话,首先面对的话题是被审查人所犯的错误事实。谈话中必须直面、突出被审查人所犯错误,使其深刻反省、明确认识、端正态度,以真心悔过的态度对待自身存在问题。

(张效胜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铁路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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