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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谈话笔录需把握的关键点
2017年08月1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谈话笔录,顾名思义,就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谈话过程的文字记录,是当前调查取证中使用最多的证据形式,也是正确认定案件性质的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谈话笔录是核实违纪事实的重要渠道,对依纪依规进行谈话制作笔录提出了更高要求。

明确笔录任务目标

在执纪审查实践中,由于被调查人员证言的易变性,收集证言的过程往往要比收集其他证据的过程更加复杂,因此,做好谈话笔录的准备工作尤其重要。要制作一份完整、成功的谈话笔录,记录人员在谈话开始前,必须要与主谈人充分交流,了解并熟知谈话提纲,打一场有准备之仗。要在谈话前掌握主谈人的意图、步骤、策略、方法等,明确要收集哪些证言,解决什么问题,切实防止笔录制作简单化、随意化。

注重前后逻辑联系

在笔录的开头,要对案情有简单回顾,使主题切入更加自然、合乎逻辑。有时被谈话人因为思想波动、记忆模糊、畏罪心理等原因出现谈话内容前后偏差,或者出现不同被谈话人对同一违纪事实表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制作谈话笔录前,要及时整理已有的谈话笔录,熟悉并分析全部已知谈话内容,保持逻辑思维清晰,认真归纳概括总结,注意不同谈话对象笔录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链条。

坚持“原汁原味”记录

真实、客观地反映整个案件是制作谈话笔录的最基本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当事人的原话呈现违纪事实、违纪经过、主观要素等,做到有动因、有情节、有结果,对谈话对象答话的语气、声调和动作表情,在记录中都应该表述出来,原汁原味反映当事人的态度和认识。同时,对于当事人交代的“标的物”(如行贿人送出的货币、物资、首饰等)的大小、多少、颜色、包装等特征,要问明记清,做到尽量详细具体,避免出现“大概、或者、也许、好像、恐怕、差不多、估计”等模棱两可的词语。

紧盯关键疑点不放

谈话笔录是执纪量纪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其中关键性的词句基本决定了案件的定性。如果关键性词句没有记录或记录模糊,这份谈话笔录很可能无效。因此,在完成初步的谈话笔录后,要有重点地再对照一下党章,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内容,对关键性的词句要较真,不能放过一个疑点,对违纪行为过程中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问题要进行补充性发问。比如,在贪污贿赂案中,要记清在场的所有对象并逐一进行取证。而实践中一些执纪审查人员为了节省办案时间,有意省去不重要的在场人员记录,这很可能事后会引发被调查人翻供。

(张烈 作者系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纪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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