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年初成立的贵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国内率先实现“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5种数据分类,方便公众检索、定位、发现所需要的数据。
2012年6月,自上海推出第一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海政府数据服务网”,此后,北京、武汉、无锡等城市的数据平台也纷纷上线。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在日常业务工作中采集、积累了大量数据资源,政府各部门建成了一批综合性、基础性数据库,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很多数据与世隔绝,“深藏闺中”。长期以来,重信息轻数据、重储存轻开放的观念存在,政府部门对数据资源的独占性严重,数据资源共享性差、利用不足,各地各部门数据收集、加工、存储、利用的标准不一、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严重制约着政府数据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众所周知,数据应用的前提是数据开放,只有开放数据资源,互联共享,才能释放数据价值。“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已经被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议,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也要求,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政府作为最大的公共数据拥有者,除了自身要充分利用、共享数据资源,更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度,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主动把握和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是应尽之责。政府数据作为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大力开放释放数据能量,创造社会价值。各级政府应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晰数据开放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数据开放的范围和责任,保障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安全,提高政府数据的透明度和利用率。加强政府数据资源的平台建设和整合,协调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消除信息孤岛,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读性、及时性等,推进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
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开放的数据要“接地气”,让人看得懂,方便公众检索、获取和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建立数据监督机制,强化对数据资源建设以及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审计监督,加强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的宣传,强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性,不断提高政府数据的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从数字经济繁荣中体验到更多的获得感。(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