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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派驻优势 突出精准监督
2017年07月25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各级派驻纪检组应紧跟派出机关步伐,聚焦主业主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发挥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优势,统筹目标任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就是抓好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长作为派驻机构负责人,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要发挥与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沟通、与相关内设机构协调的优势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推进落实、同检查考核。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在工作推进中,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作用。要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向上级部门提交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定期组织对驻在部门及内设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发挥熟悉驻在部门业务优势,瞄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

派驻纪检组既要敢于板起脸来监督,更要监督到要害上。要借助熟悉驻在部门的行业特点、权力事项、业务流程优势,摸清驻在部门廉政建设风险点,对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对驻在部门项目规划审批、财政资金分配、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以及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这些重大事项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依,有相应的内控制度和程序,派驻纪检组当然不能当“门外汉”,浮在面上,蜻蜓点水,要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做好事前防范,做到有问题能发现、会处置。此外,派驻纪检组应借鉴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围绕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定期对驻在部门进行“体检”,督促驻在部门把管党治党要求、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落实落细。

发挥专责监督优势,紧盯“六项纪律”,坚持抓早抓小

派驻纪检组不同于巡视巡察组,不但要及时、精准发现问题,而且还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置问题。因此,派驻纪检组要发挥好既监督又执纪的优势,通过日常巡查、督查调研、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措施,尽可能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同时,坚持对“四风”问题常抓不懈,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驻在部门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必须点名通报曝光,保持压力传导,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回潮。

谈心谈话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运用,必须经常化、常态化。当前,特别是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核心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党规党纪面对面谈心谈话,将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党内核心法规新规定、监督执纪新措施等方面内容纳入其中,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到行动上。

(倪斌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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