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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责任 助力脱贫攻坚
2017年09月2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全党同志务必共同努力。”7月3日,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王岐山同志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把握职责定位,勇担责任使命,以严肃政治态度和刚性纪律措施,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庄严承诺,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最关注的工作之一就是贫困人口脱贫,先后在陕西延安、贵州贵阳、宁夏银川、山西太原四次召开跨省区座谈会,统一思想,把脉出方,部署行动,推动落实。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推动下,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成果丰硕。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关乎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山西贫区皆老区,打不赢脱贫攻坚战,就对不起这片红色土地。我们必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宗旨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四次跨省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到基层去、到一线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为攻克堡垒、打赢战役、实现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力。扶贫领域最突出、最主要的问题集中在扶贫资金方面。近年来,山西扶贫领域投入大量资金,这些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脱贫攻坚的“加速器”,但同时也成了少数人争相伸手的“香饽饽”,借脱贫攻坚之名、行牟取私利之实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在落实扶贫政策中恣意妄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在落实扶贫资金财物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有的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扶贫救助或补贴资金,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财产,等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吞噬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消耗了脱贫攻坚的政策信用,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我们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有关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纪委班子成员联系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深入一线、进村入户,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紧盯产业帮扶、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持、兜底扶贫等重点任务,紧盯项目申报、项目核准、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精准监督、精准打击,快查快办、督查督办,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以监督执纪的实际行动,保证扶贫资金财物安全,维护贫困群众利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实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从执纪审查情况看,扶贫领域确实存在一些脱离实际、追求形式等问题。这与党中央要求完全背离,对脱贫攻坚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治理。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跨省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会议精神作为巡视巡察贫困地区和民生部门的重要内容,着力检查贫困地区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及时纠正产业扶贫盲目跟风、帮扶工作花拳绣腿等“赶趟子”行为,严厉惩治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和“堆盆景”“垒大户”等“花架子”行为,切实纠治急功近利、不切实际、层层加码等“赶步子”行为,强化督促整改、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尤其要紧盯扶贫领域新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层层发文件、填表格,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驻村包村帮扶干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神龙见首不见尾”等问题,督促干部静下心驻村、实打实帮扶,切实帮出效果、扶出效益。

严肃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基层,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责任也必须压实在基层、落实在基层。我们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县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要跟进到哪里。要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实行“点穴式”督查督办,以案促改、由惩促治。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盯住驻在单位的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审批环节和实施过程,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到位。大力弘扬“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结合山西正在开展的“三基”建设,摸清扶贫底数,起底问题线索,完善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有权就有责,失责要问责。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对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对该整治而没有整治、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坚决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任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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