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廉政新闻 | 工作之窗 | 政策法规 | 廉评时政 | 学习调研 | 专项整治 | 廉政文化 | 作风建设 
所在位置: 首页>>工作之窗>>信访举报>>正文
舜陵街道:严把“低保关” 织好“民生网”
2017年07月21日 胡龙华 

全县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启动以来,舜陵街道认真对照清理整顿要求,严把低保对象申请、核查、评议、比对四关,着力解决“清理整顿对象”、“清理整顿主体”、“清理整顿方法”三大难题,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率。

一是严把申请关。要求有对财政供养人员填写摸底表,对需要纳低保的要填写好原因,经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后再进行审批。同时,对村(社区)人员提交的低保申请资料,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严把核查关。街道民政办受理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由2名以上人员入户调查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当分别对调查结果签字确认。对登记备案的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近亲属的申请应当全部入户调查。

三是严把评议关。街道成立低保督查督办小组,由片组长、驻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入户,召开由街道干部职工、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评议小组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票数由高到低后,进行登记并公示对评议结果签字确认。

四是严把比对关。在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动态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系统比对,对拥有县内房产、财政供养人员、机动车辆等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第一时间内停止审批,提高困难家庭经济状态核对的准确率,对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提高相关资料。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湘ICP备05012357号
技术支持:宁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CopyRight 2015 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