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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溪镇原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汤华建腐败案剖析
2015年06月05日  

长期染指救济救灾资金的畸形人生
——宁远县鲤溪镇汤华建腐败案剖析

    汤华建,湖南省宁远县鲤溪镇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主任。2014年5月,因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1万余元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一、基本案情

    (一)恃权轻法,防线失守。法治意识轻薄,思想防线失守,权力再小也能滑向腐败的深渊。汤华建十八岁当兵入伍,在部队表现出色,三年后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伍后历任鲤溪镇上汤家村会计、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职,1996年招聘为鲤溪镇乡镇企业站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随后转正从事民政工作,先后担任鲤溪镇民政所长、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担任了民政所长之后的汤华建本应该更加珍惜这份职业,更加兢兢业业的为人民服务,而这时的他却丧失了法治底线。2010年,在实施鲤溪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汤华建利用职务之便,将雷家源村盘某等5人的危房改造补助存折据为己有,然后冒领、截留盘某等5人的危房改造补助4万元据为己有。汤华建通过这种冒领、截留的手段,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达21余万元,将国家惠及百姓的关心关怀止步于最后一公里。

    (二)爱钱如命,疯狂敛财。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汤华建的廉洁底线逐渐瓦解,丧失理想信念,彻底迷失人生方向。汤华建在从事民政工作的过程中,敛财的手段层出不穷。在为群众办理低保、五保、优抚补助过程中,不仅收受或索取财物,还以换证为由,骗取补助存折,私自截留冒领。2010年以来,汤华建先后索取或收受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补助的贿赂就达3.5万余元。虽然与动辄受贿百万以上的贪官来说,3.5万元是小数目,但染指的都是社会最低层、最需要党和政府帮助的弱势群体。而截止案发时止当地不少群众眼中的“汤所长”却为人厚道、乐于助人,对其感恩戴德,更折射出农村基层群众法纪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匮乏。

    (三)吃喝玩乐,好赌成性。汤华建工作的地方,广为流传着“吃野味,找华建”的说法。鲤溪镇地处山区,山里不乏野猪、野鸡、山鼠、石蛙等山珍野味。山珍换补助,村民为了争取危房改造等惠民补助,只要捕捉到了山珍野味,就主动送到汤华建的手里,汤华建受之欣然后,往往违反规定大开绿灯。汤华建在同事的口中还有一个“豪”字,不管是打麻将,还是玩扑克,随身携带大量现象,通常是一掷千金,这种“豪气”显然与其工资收入极不相符。

    (四)损公肥私,胆大妄为。汤华建从不放过业务工作中的任何“商机”。在建设农村“三无人员”“五保之家”过程中,在自己不方便出面的情况下,安排自己的亲弟弟承建各村的“五保之家”,多次在申报资料中虚增“五保之家”建筑面积,利用自己发放补助存折的便利,将上级民政部门下拨到五保户存折内的建房款全部取出,存入自己账户,然后再亲自联系商家运送材料到工地现场,并从当地请村民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建“五保之家”。调查组从汤华建家里搜出的建设“五保之家”结算清单显示,2010年至2013年,汤华建通过虚增建筑面积,套取、截留“五保之家”建房款达40余万元。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在汤华建看来却是一种“商机”,而这些“商机”也成为了日后对其定罪量刑的“罪证”。

    二、案发原因

    当前“小官”小贪日趋凸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动摇,防线失守。腐败首先是思想上的腐败,是人格品性上的腐化堕落。一些身居重要岗位的基层干部,亦官非官,不自觉放松自我学习,丧失自我提高的精神和自我约束的意志,公仆意识、进取意识、艰苦奋斗意识逐渐淡化,想舒适一点、享受一下的思想抬头。同时外部教育跟进不够,或是流入形式,没有实际效果,导致干部原则立场不坚定、政治素质不过关、思想作风不健康,埋下了腐败根源。

    (二)权力集中,监督缺位。“小官”成不了“大贪”,“大官”才有可能做大案。这种观点往往成为基层认识的误区。因为官员搞腐败的“本钱”不是职级而是权力,只要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有实权的“小官”一样可以成为“大贪”。调查组人员到汤华建家里收集证据时,令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从汤华建家里搜出了30余本危房改造补助存折。经调查人员查实,这些存折都是汤华建利用发放危改补助存折的便利,截留了危改户的补助资金,自己到银行将补助取出据为己有,这就是民政部门和当地乡镇党委、纪委监管的缺失和乏力,使汤华建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民政资金本是国家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汤华建却把国家给老百姓的救助款,当成了自己的私房钱,要用钱就直接拿补助存折到银行取钱。为了金钱自甘堕落,滥用权力绞尽脑汁为自己谋利,最终落得个可悲的下场。

    (三)制度漏洞,腐败得逞。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也是腐败得逞的重要缘由。在本案危房改造、五保、优抚等民政民生资金的申请报批过程中,本应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但实际上全部由民政所“一把手”汤华建一人说了算,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往往是走马观花,补助资金下拨后,补助存折又经汤华建负责发放,国家下拨的民政民生资金无人严密监管,这样的管理制度确实令人担忧。一个小小的所长,在短短三年间,居然可以截留、冒领几十本金额达21余万元的补助存折,申报、审核、验收、公示等程序形同虚设。

    三、思考建议

    (一)强化教育,给干部穿上“防弹衣”。要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岗位教育,特别是促进关键岗位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强化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勤洗澡、早治病”,从根源上消除“官不在大,有权则灵”的思想。一旦发现腐败苗头,抓早抓小、及时制止、及时刹车。

    (二)严格制度,扎紧权力“篱笆墙”。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扎紧“篱笆墙”。针对该案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促进政策公开,提高群众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知晓率;规范对象评定,切实纠正应改未改、不改乱改问题;严格资金管理,防控挤占、挪用、套取、侵占、贪污、滞留危改补助资金等问题;强化工程监管,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效率的监管;健全危改档案,确保质量监督、验收报告、验收花名册等存档资料齐全。

    (三)加强监督,架设防腐“摄像头”。要在点线面上整合监督力量,多方位架设高清“摄像头”让权力在监督下行使。在各行政村这个点上强化监督力量,全面落实党务、政务、村力和办事公开,切实发挥村监委、村民理财小组、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在各行业主管部门这条线上,严格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程序,加强经常性的清理、督促和检查,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在乡镇这一面上,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作用和纪委的监督作用,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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