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 到 的 悔 悟
——湘南某县看守所民警齐政玩忽职守案例剖析
“我有一个崇高的职业,也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因贪图小利不仅使我的前途毁于一旦,而且也毁了我的家庭;不仅给我抹了黑,而且也给公安队伍抹了黑。现在,我恨!恨!恨!……,我悔!悔!悔!”这是湘南某县看守所管教民警齐政的痛苦表白。
2011年11月,湘南县看守所民警齐政因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的处分,经移送司法机关后,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齐政有期徒刑两年。
一、案情经过
齐政,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吉林省九台市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由乡政府转入公安系统工作, 2008年5月调入湘南某县公安局看守所任管教民警。
2011年2月26日上午,该县看守所接到举报:8号监室的同监犯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系死刑未决犯)已私藏凶器,准备暴动越狱。看守所立即采取措施,清理出藏在杨某身上和床上的四把折叠式弹簧刀、一把杀猪刀和二片钢锯片等暴动越狱工具。后经查明:杨某准备拉拢同监室的犯人卢某、唐某,并密谋于次日(2月27日)利用管教民警谭某找他们谈心之机,挟持、杀害谭某及其他值班民警,释放在押人犯。
这起差点酿成严重后果的暴动越狱未遂事件,很快暴露了看守所管教民警齐政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的事实:齐政2010年以来主管该县看守所13号监室,其实并没有协管8号监室的职责。2010年2月初,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于该县看守所8号监室。在羁押期间,杨某通过敲诈同监在押人员亲友获取大量的钱财,并经常在齐政承包的看守所内部小卖部和食堂进行高价消费。为了完成承包任务以及为自己获取私利,齐政违反《看守所执法细则》等规定,经常帮8号监室的杨某购买烟酒、食品等消费品送入监室供其使用,同时还为杨某提供手机与外界联系。
2012年12月,杨某通过私藏的手机与在押人员乐某的妻子黄某取得联系,并通过齐政的违规安排多次与黄某单独会见,用欺骗的方式获取黄某的好感和信任。2010年12月29日,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接到一审判决书后,遂产生组织暴动越狱的想法。杨某一边胁迫同监在押人员卢某、唐某参与暴动越狱,一边通过手机短信和利用齐政安排与黄某会见之机,要求黄某为他购买匕首、杀猪刀、钢锯片等暴动越狱工具。2011年2月23日下午,黄某按杨某的安排将三把弹簧刀装入腊肉中,齐政在收了杨某嘱托黄某给的200元红包后,便将装有弹簧刀的腊肉交给了杨某。2011年2月24日晚上7时许,黄某将杀猪刀、弹簧刀各一把和两截钢锯片放在生日蛋糕里,齐政再收了黄某给的120元红包后,他便将藏有刀具的生日蛋糕再次交给杨某,由于同监犯人的举报才及时制止了这一暴力越狱事件,避免了惨剧的发生。
二、原因分析
《菜根谭》中有一段话:“欲路上事,毋乐其便而如为染指,一染指便深入万仞。”告诫世人绝对不要贪图便宜,一但心存侥幸染指非分之财就会坠入万丈深渊。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没有天然的沟壑。齐政贪图小利而失大义,从警察沦为囚徒有深层原因。
1、放松学习,忽视宗旨。齐政所处的公安看守部门,因其业务关系,管理相对单一,与外界相对隔绝,党的政治纪律和宗旨意识教育相对薄弱。由于放松学习和改造,不能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导致其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扭曲,导致其思想的蜕变,在蝇头小利的驱使下,丧失了原则立场、职业道德和执法者的尊严和底线。他在自己的悔过书中写道:“我之所以犯这样的错误,是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被一点蝇头小利麻痹了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了方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差点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耻辱。”
2、老马迷途,丧失立场。齐政这么一位参加工作37年,临近退休的老民警,最后身陷囹圄,令人心痛。少数领导干部认为临近退休,故而如脱缰野马,贪图不义之财。看守所本是对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羁押的场所,严格执法是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但身为执法人员,他视各种规章条例于不顾,丧失了执法人员原则立场和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这无疑是对专政机关和国家法律的亵渎与践踏,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以为自己五十多岁,干几年就退休了,只要自己大错误不犯,得这么点小钱小利无伤大雅,就这么混到退休……”这就是当时齐政心理的真实写照,殊不知他的“无伤大雅”酿成了弥天大错,他在金钱的麻痹下已如老马迷途,丧失了原则立场。一日得失看黄昏,一生成败看晚节,齐政未能保住一位共产党员的晚节,却因最后一步路,毁掉了前面的九十九步路,可怜可悲。
3、管理松弛,监督不力。齐政走上犯罪的道路虽然咎由自取,但与所在单位存在的监督不力、管理松弛分不开。案发以前,看守所就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变相创办小食堂、小百货店,违规从事监内生产加工,以谋取高额利润、滥发补助等现象,有关领导虽然有所察觉,仍不督促整改,这为齐政从中“捞钱”和后面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便利。因此该案也暴露了看守所内部管理混乱,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流于形式、思想滑坡等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因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对看守所内部监督不力,对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抱听之任之的态度。监督不力,管理松弛是导致看守所管理屡屡出现漏洞的主要原因。
三、深刻教训和启示
1、从严治警。公安机关是同社会丑恶现象做斗争的国家执法部门,也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窗口,任何一位公安民警如不自重自爱,执法犯法,不仅是自毁前程,而且会严重损害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出现齐政这样的违纪犯罪问题,除了有其丧失原则、老马失途而深陷泥坑不能自拔的因素外,也与有关制度不完善,相关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对内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关。因此,基层公安机关既要完善其内控机制,也要强化其常态教育管理。一线公安民警更应当自重、自省、自警、自砺,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之堤,真正做到循之有规,蹈则有矩,不越“轨”,不触“电”,不踩“雷”。
2、从严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管理松弛,监督不到位是齐政违法违纪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公安主管部门平时能加强对齐政的教育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发现蛛丝蚂迹,及时予以制止,事情的发展也可能不是今天的结果。痛定思痛,基层公安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承担具体业务的同时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队伍管理和工作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做到“小病大医”,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态度,多加提醒,敲敲警钟,特别是让那些滋生了贪念和平日放纵的人:“耳中常闻逆耳之言,心中常有拂心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