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作风办发出通报,对我县某镇一干部因违规操办生日酒宴,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该干部所在的镇党委结合“找问题、解难题、转作风、促发展”专项活动,从自身的思想和工作上查找问题,并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11月5日,该县县委作风办接群众举报,某镇政府副科级助理员李某某在县城办生日酒。县纪委、县委作风办立即组织督查人员进入酒店调查。经调查核实,李某某为一镇片组长,为庆祝50岁生日,在县城一酒家操办了生日酒宴8桌。除宴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外,还邀请了所负责片组8个村中的7个村的20余名村干部参加生日酒宴。所宴请对象超出了亲属范围且收受礼金,其行为违反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款“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之规定。
鉴于李某某认错态度较好,且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为严肃纪律,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