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县国税局严格执行中央8项规定和县纪委十一届七次会议暨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狠抓“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费用的审核管理,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发票,都要求经办人员对资金用途和流向做出说明,防止虚开虚报,侵吞公用经费。截至4月底,该局“三公”经费开支比去年同期下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