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一意见一办法”(“一意见”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一办法”即《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桂砺锋、蒋良铁、张明贵、李苏昭、唐慧云、刘庚旺、李亚峰、曹辉正、何德波、陈建军等县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中央、省、市驻宁单位及县直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等相关人员在县政务中心102会议室收听收看会议。
会上,郴州市委、省教育厅党组、湘潭市纪委、省交通厅纪检组四个单位从不同角度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宣读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三点意见要求,一是牵住“牛鼻子”,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政治责任抓落实、完善责任体系抓落实、坚持统筹兼顾抓落实、强化担当精神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生根。二要种好“责任田”,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从严执纪监督,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三要强化“硬约束”,严肃责任追究。要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动真碰硬,齐抓严管,要加强学习宣传、严格追责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以关键决心、关键之举维护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委副书记、县长桂砺锋就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牢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明确自身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深化改革创新,保证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抓紧抓实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