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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严格执行环保权力清单
2015年06月05日  

近日,县环保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法制环保建设,逐一列出环保权力清单,大力推行阳光行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该局立足县情实际,对县域环保行政处罚权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环保权力清单,规范环保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及行政行为责任倒查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执法检查等行为。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公开行政流程和服务承诺,公开咨询监督电话,发放执法监督卡,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聘请社会监督员,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合力。全面公开环境信息,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排污收费情况等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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