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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远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2015年06月05日  

  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及市四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准确定位工作职能,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周一大接访”、纪检干部主动约访、下访等工作,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要充分利用宁远廉政网举报邮箱、“12388”信访举报电话等平台,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接收分流处理效率。要加强对网络媒体信访举报信息的关注力度,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受理、办理和快速处理机制,及时掌握涉腐网络舆情中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涉腐网络舆情,防止涉腐舆情与网络举报叠加炒作。要准确定位信访举报工作职能,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规范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工作,保证信息准确完整,认真填报新版《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加强与县信访局的沟通和协调,依托信访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的力量,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监控,共同做好教育疏导和稳定工作。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不予受理,引导群众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业务内信访隐患的排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重点落实赴省进京访越级访的处置措施,杜绝因业务内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赴省进京越级访。要继续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业务内疑难信访问题的制度,并对包案化解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会同委局相关职能室妥善进行处理到位,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解决问题。以对党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监督协调,提升信访件办理效率和质量。要抽出时间,主动深入到各乡镇开展调研,尤其是信访量大的乡镇,了解乡镇纪委在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为乡镇排忧解难。同时要落实交办件按期办结制度,加强监督把关,对转办、交办给各单位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要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对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机关作出说明。要着力提高信访举报件的按期办结率及办理质量,呈报结案的信访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交办案件结案时,要上报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实名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被调查人有错误,组织上责成其作出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责成整改的应有整改意见或方案;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加强信访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工作,加强信访举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力度。对查实的信访举报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注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注重对信访反映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分析,注重对党风政风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供前瞻性信息供领导参考,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要求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全年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信访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同时,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信访信息及调研文章,争取全县全年在省级以上纪检监察媒体上稿6篇以上。
五是开展信访监督,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对信访群众反映涉及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运用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进行信访监督,及时提醒、制止、纠正。并严格把握工作程序,加强对信访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发挥好信访监督对领导干部的“预防针”作用,防止小错变大错。

  二、把握工作重点,服务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加强直查快办。按照《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实施方法》等规定,准确把握直查快办的范围,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的直查快办职能,要直接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清楚、易查易结、亟待查明及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县纪委信访室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不低于10件。要继续加大对上级纪委交办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力度,做到100%按期办结。

  二是精心筛选案件线索。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规范处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和规范处置程序,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服务于案件查办”的意识,增强案件线索筛选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与案件检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系,认真排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失职渎职破坏选举的线索,提高筛选举报线索的准确性和可查性,为查办大要案件提供准确可靠的线索。

  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工作。上半年,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举办一次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宣传信访举报部门的主要职责、受理范围和举报人权利义务,积极倡导群众依法举报、逐级举报、实名举报,引导群众科学有效举报,提高举报质量,促使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以合理合法的方式,选择正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意见,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秩序。

  四是实施乡镇信访举报问题重点管理。针对群众到中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上访反映基层信访举报尤其是涉及村“两委”干部的信访举报所占比重较大的情况,对群众越级上访及到县纪委重复上访突出的乡镇实施重点管理,对被实施重点管理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初,县纪委信访室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的情况,筛选1-2个乡镇进行重点管理。要切实落实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及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各乡镇纪委要采取有效办法,切实落实乡镇纪委处理涉及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的责任,对群众的信访举报问题组织力量逐一进行处置,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基层群众赴省进京及到市纪委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今年,县纪委信访室将对各乡镇群众到县、市、省及中央纪委上访情况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通报,对信访总量连续两次通报排前三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对县纪委交办的业务内信访问题,因承办单位处理不及时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群众到市、省及中纪委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做好2014年“村两委”换届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今年是“村两委”换届之年,我们要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各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全县“村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村两委”换届前的财务清理和离任审计工作,要求100%进行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对换届期间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要100%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处理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县委组织部深入到镇、村进行指导,对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到位,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总量,减少涉及农村干部违纪问题越级信访总量,维护好农村基层大局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推动工作创新,提升业务水平

  在2013年“尝试让信访举报人参与信访案件调查”这一创新工作开展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对这一创新理念加以总结提升,力争形成长效机制,并在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全面铺开,促进创新工作常态化。对重信重访、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涉及农村党员干部村级财务不清的信访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重信重访问题,通过让信访举报人以“群众代表、党员代表、财务监督员”的身份参与信访调查,充分调动信访举报人的积极性,推动信访案件快速查办,达到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的目的,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减少全县信访总量,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宁远县纪委信访室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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