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廉政新闻 | 工作之窗 | 政策法规 | 廉评时政 | 学习调研 | 专项整治 | 廉政文化 | 作风建设 
所在位置: 首页>>工作之窗>>宣传教育>>正文
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起来
2015年11月19日 宁纪宣 

“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我们要顺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趋势,带头自觉做到立场上坚定、政治上敏锐、责任上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扛起来。”近日,县纪委副书记徐东青应邀来到县委党校,为参加集中培训的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上了一堂精彩的廉政党课,受到与会人员欢迎。

课上,徐东青立足宁远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实践,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任务,明确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应有的立场与担当,要求与会人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加强防范教育,常打“预防针”;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织密“防控网”;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架设“高压线”;四是强化制度约束,扎紧“铁笼子”;五是严肃纪律审查,纯洁干部队伍。

“徐书记的讲课针对性强,对我们了解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走出课堂,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时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新宁远铺一块砖、出一份力。”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湘ICP备05012357号
技术支持:宁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CopyRight 2015 中共宁远县纪委 宁远县监察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