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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通报】2018年第12期
2018年03月19日  县委作风办

关于全国“两会”特护期单位值班备勤和领导干部在岗在位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8年3月3日至4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以电话调度、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国“两会”特护期全县各单位值班备勤和县级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科局主要负责人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国“两会”特护期的信访维稳和值班备勤工作,各县级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科局主要负责人都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整体工作情况较好。但也有部分单位对值班备勤工作不够重视,值班备勤工作疏于管理,存在缺岗现象。经查,3月4日上午,县档案局、县委党校、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科协、县烤烟办等7个单位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3月4日下午,县疾控中心无人值班。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2106年修订)》(宁办发〔2016〕39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县档案局、县委党校、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科协、县烤烟办、县疾控中心等8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扣减县档案局、县委党校、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科协、县烤烟办、县疾控中心主管单位县卫计委等8个单位2018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扣发县档案局、县委党校、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科协、县烤烟办、县疾控中心等8个单位2018年度工作经费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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