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水利局上班纪律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8年2月2日,县委作风办对县水利局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2月2日上午8时23分,县水利局3名工作人员才陆续到办公室签到;截止8时36分,该单位仍有18人未签到,且未在签到表上注明事由。经核实,未签到的18人中,有3人请假,4人到省、市开会,11人以外出办事为由未签到。另在督查中发现,县水利局未按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纪律意识不强,上班纪律松散。
根据《宁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暂行办法(2106年修订)》(宁办发〔2016〕39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县水利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扣减县水利局2018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扣发县水利局2018年度工作经费400元。
三、对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柏华、分管领导欧阳维宪进行约谈。
四、责成县水利局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通报下发之日起15日内报县委作风办。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县水利局上班纪律松散,暴露出我县少数单位和部门在抓作风建设上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认真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作风漂浮等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自觉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规范行为;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将持续加压发力,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