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全覆盖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海南省向党中央看齐、与中央纪委对标,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建设美好海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派驻监督必须保持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就要摆脱与驻在部门“同一口锅搅勺”的掣肘,有效解决抹不开面子、不愿监督的问题。海南省对派驻纪检组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代表省纪委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实施监督,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实施综合派驻为主、单独派驻为辅的模式,设立27个派驻纪检组,对省本级党的工作部门、人大、政府和政协机关监督全覆盖。为强化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增强监督的底气和自信,采取委厅领导直接分管各派驻纪检组、定期约谈驻在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组长、深入督促检查等方式,给派驻工作添动力,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极大提升了监督权威性。
强化派驻监督必须力求精准,增强实效性。精准监督才能事半功倍。监督对象要聚焦“关键少数”,擦亮“探头”,把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充分利用近距离、常接触的优势,多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切实发挥“探头”“前哨”作用。监督要突出重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决定政治生态,派驻监督的重点首先应该是驻在部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监督方式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积尺寸之功,防微杜渐;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强化派驻监督必须持续深化“三转”。派驻监督应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持续深化“三转”。巩固转职能的成果,尊崇党章、聚焦主业。持续深化转方式,用党的纪律去衡量,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把派驻监督纳入专业化、规范化轨道。转职能、转方式必须靠优良的作风作保障。要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出“四个自信”,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防“灯下黑”;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不断提高派驻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锻造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蓝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