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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退还扶贫领域违纪资金55.49万元
2018年06月12日 刘佳宾 张文 

“纪委的同志不仅给了违纪的村干部处分,还帮我把血汗钱要了回来,真是太感谢他们了。”连日来,宁远县天堂镇下坊村村民周云兵逢人便竖起大拇指。此前,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主任、原村会计因违规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收取“伙食费”,分别被给予了党纪处分。

今年以来,宁远县聚焦脱贫攻坚大局,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该县制定下发《宁远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农村水利、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产业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治理,村务公开等三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岗位专项监察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等六项专项治理工作。

该县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关键环节,高标准建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在全市率先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络平台,深入村组农户、项目一线摸排问题线索,及时启动“信访清零”行动,切实将问题解决在“第一道防线”。同时,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两个一律”,即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实现“互联网+监督”平台可查、村务公开栏可见。

对于收集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该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保持扶贫领域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宁远县针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4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80人,收缴资金26.67万元,退还群众5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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