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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法院向失信公职人员“亮剑”
2018年06月12日  

近日,被执行人宁远县某县直单位职工何某在被宁远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2日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终于与申请执行人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历时一年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终被执结。

近年来,少数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和吸收公众存款放贷活动,引发民事纠纷,且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当起了“老赖”,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宁远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失信公职人员专项清理,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涉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执行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42名失信公职人员,逐一建立台账,要求失信公职人员在5月31日前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对逾期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击措施。仅5月份以来,宁远县人民法院共依法传唤失信公职人员36人,司法拘留失信公职人员16人,促使35人已经履行了给付义务或与被执行人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结金额达420余万元。

“公职人员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个别公职人员将生效法律文书视为一纸空文,当起了“官赖”,不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降低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维护司法权威、促推诚信宁远建设。”宁远县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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