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5月17日,宁远县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永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海平,副县长邓小英、杨友忠出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太平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对宁远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讨论。大家认为,农村集体“三资”是基层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少数乡镇(街道)、村(社区)由于农村财务管理不到位、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导致群众意见大,上访案件多,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势在必行。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形成共识,及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管理制度,建立建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公开、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着力实现阳光“三资”目标,有效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